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
本人/本单位根据 项目申请指南的要求,自愿提交 项目申请书,在此郑重承诺:遵守中国知识产权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国际公约,所申报项目的知识产权明晰无争议,归属或技术来源正当合法,不存在以下知识产权失信违法行为:
(一)提供虚假知识产权申请材料;
(二)拒不执行生效的知识产权行政处理决定或者司法裁判;
(三)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构成犯罪;
(四)知识产权部门认定的知识产权失信行为;
(五)其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。
如有违反,本人/本单位愿接受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做出的各项处理决定,包括但不限于不予受理、形式审查不通过、不予立项、终止项目,停拨或核减经费,追回项目经费或奖金,撤销奖励,取消一定期限深圳市科技计划或科技项目或科技奖励申报资格,记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等。
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(签名):
项目负责人(签名):
单位名称(盖章):
年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