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研诚信承诺书
本人/本单位根据 项目申请指南的要求,自愿提交 项目申请书,在此郑重承诺:所申报材料和相关内容真实完整有效,不存在以下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。
(一)抄袭、剽窃、侵占他人研究成果,伪造、篡改研究数据、图表、结论,违反研究成果署名、论文发表等规范要求;
(二)购买、代写、代投论文或项目申请书,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;
(三)以伪造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方式或采取请托游说、贿赂、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科技计划项目、科研经费、奖励等;
(四)通过聘请、合作、技术指导等方式主导、指使、参与、配合、默许中介机构从事违规行为,包括中介机构代填代报科技业务申请文书,中介机构以风险代理方式收取服务费,项目承担单位将财政资助资金支付中介咨询服务费,中介机构指导、协助申报单位提供与事实不符的申报材料,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结论等;
(五)违反涉及生命科学、医学、人工智能等领域等科技伦理规范;
(六)其他科研失信行为。
如有违反,本人/本单位愿接受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做出的各项处理决定,包括但不限于不予受理、形式审查不通过、不予立项、终止项目,停拨或核减经费,追回项目经费或奖金,撤销奖励,取消一定期限深圳市科技计划或科技项目或科技奖励申报资格,记入XX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等。
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(签名):
项目负责人(签名):
单位名称(盖章):
年 月 日